烟台拼团购房90群(235)
  • 浅浅:这个楼盘到底好不好?
  • 雪花飘飘:好的呢。
  • 零:这个楼盘周边环境设施怎么样?
  • 英雄:我去看过,很齐全。
  • 牛转乾坤:这个楼盘价格波动大么?
  • 日记本:这个楼盘性价比高。
  • 回忆:我建议你们去楼盘看看。
  • 大头:也可以直接咨询置业管家。
  • 吃了么:什么时候大家一起去看看啊。
  • 蓝天:上周我已经签合同了。
63人申请入群

山东出台意见:完善城乡低保政策 发挥低保兜底作用

发布时间: 2019-10-12 09:08:59

来源: 山东政事

分类: 其他楼讯


  本月起,低收入家庭或者已脱贫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靠家庭供养的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单独纳入低保保障范围(不含整户纳入低保范围的困难家庭),其低保补助金按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60%确定。 记者获悉,省民政厅近日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政策充分发挥低保兜底保障作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今后对重度残疾人单人保、因病(伤)致贫家庭认定、低保申请家庭财产认定等政策有所调整完善。

  其中,重度残疾人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 对符合条件的因病(伤)致贫家庭,《指导意见》规定可将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或刚性支出发生者本人纳入低保范围(以下分别简称按户入保、单人入保)。 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可按户入保: 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同期发生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刚性支出(指获得各类保险补偿、救助捐助后由个人负担的实际支出)后低于当地低保标准; 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申请家庭财产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疾病(人体损伤)尚未痊愈,仍需进行相应治疗。

  同时符合以下四项条件的,可单人入保: 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扣除同期发生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刚性支出后介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2倍; 家庭财产符合当地低保申请家庭财产认定标准的相关规定; 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刚性支出达到或超过当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 疾病(人体损伤)尚未痊愈,仍需进行相应治疗。 此外,已脱贫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且提出申请前12个月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刚性支出达到或超过当地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的,也可单人入保。


 



责任编辑: xinmeilin

团购报名

最新楼讯
楼盘导购更多>>
购房指南更多>>
小编推荐
订阅楼市楼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