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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公积金政策再调整!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发布时间: 2022-06-01 16:51:40

来源: 楼盘网综合整理

分类: 房产楼讯


5月31日,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烟台市财政局和中国人民银行烟台市中心支行联合发布《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帮助我市缴存企业和职工解危纾困,共度难关。

通知共分三点: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实施意见》(烟住〔2022〕4号)文件中关于申请降低缴存比例、延长业务受理时限等政策继续有效。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原件应留存单位备查。

二、对因受疫情影响失业或收入明显下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经申请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根据我市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减轻缴存职工支付房租的资金压力。单身职工由每年6000元提高到8000元,已婚职工家庭由每年12000元提高到16000元。对于提供商品房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的,继续执行《关于对我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补充通知》(烟住[2018〕25号)规定的额度。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其中一、二条款暂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 huis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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